关于上帝的存在,最令人怀疑的事实之一就是邪恶和痛苦的存在。如果上帝能够阻止邪恶,但却不想这样做,那么他就是一个邪恶的上帝,不值得被崇拜。如果他想阻止邪恶,但却做不到,那么他就不是万能的,也不值得被崇拜。因此,上帝并不存在,或者即使他存在,他也没有能力,或者他是邪恶的,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值得崇拜。
但是,如果上帝像基督教所说的那样是仁慈和无所不能的,那么邪恶怎么还会存在呢?
在这里,怀疑论者声称(假设上帝存在),既然上帝创造了万物,那么上帝也一定创造了邪恶。他们甚至引用了《圣经》中的经文,例如:
- “是我造了光明,造了黑暗;造了幸福,降了灾祸:是我上主造成了这一切。”(以赛亚书 45:7)。
- “如城发生灾祸,岂不是上主所为?” (阿摩司书 3:6)
- “吉凶祸福,难道不是出自至上者之口?” (耶利米哀歌 3:38)
然而,邪恶并不是被创造出来的。你看不到、摸不到、感觉不到、闻不到或听不到邪恶。它不是物理学的基本力量之一,也不是由物质、能量或维度组成。这些圣经经文能 “证明 “上帝是邪恶之源吗?
答案是否定的。问题在于如何理解怀疑论者用来证明上帝创造了邪恶的《圣经》经文的含义。在上述经文中,《圣经》并没有说上帝创造了邪恶。它使用了(创造灾祸)和(祸患)等词,这些词的含义与邪恶不同。上帝没有创造邪恶的东西,他也不对邪恶负责。
让我们来看看(以赛亚书 45:7)中的第一节经文:”是我造了光明,造了黑暗;造了幸福,降了灾祸:是我上主造成了这一切。”
从语言上看,这节经文的重点是对立面。黑暗是光明的对立面。然而,《圣经》并没有在 “幸福 “之后使用 “邪恶 “一词,因为 “邪恶 “并非 “幸福 “的对立面。《圣经》用的是 “灾祸”。翻译为 “幸福 “的希伯来语单词是 “shalom”,它有多种含义,大多与个人的福祉有关。至于(ra’a)这个词,译为 “灾祸 “的希伯来语通常指艰难或困苦,是由道德上的邪恶造成的,也就是说,它指的是一个人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所做的邪恶的结果,如悲伤、痛苦和困苦。圣约翰·屈梭多模(金口)说:“事实上,邪恶是存在的:通奸、卖淫、贪婪,以及其他不计其数的隐秘之事,都应受到严厉的谴责和惩罚。
还有一种并非真正的邪恶,但却被称为邪恶,如饥荒、灾难、死亡、疾病等;因为这些并非邪恶,但却被称为邪恶。为什么呢?因为如果它们是恶,它们就不会成为我们善的源泉,因为它们会约束我们的骄傲和懒惰,使我们更加警惕”。在同样的意义上,狄奥多神父在《圣约翰-卡西安的辩论》中说:”《圣经》在许多地方使用了 “灾难 “和 “悲哀 “的表达,因为它们本质上并不是邪恶的,之所以这样表达,因为人们认为它们是那些没有给人带来好处的邪恶。”
从历史上看,读过这一章的人都会发现,所有的话都是针对居鲁士说的,因为居鲁士信奉二神论(一神为善,一神为恶),所以上帝在这一章里一直强调,只有他才是上帝,除他之外别无他人,所以他向他们保证,他才是创造万物的那一位。就邪恶而言,它类似于黑暗,因为它也没有物质形态,只是没有光,但上帝说他创造了邪恶,以证实没有明暗或善恶之神,只有一位上帝。
至于第二段经文(阿摩司书 3:6): “如城发生灾祸,岂不是上主所为?”
这节经文在语言上与第一节经文相似,都是用同一个词(ra’a)来表达灾祸一词,而且也是指邪恶的后果,只要连接上下文,就会知道这节经文的意思是:上主不止一次警告他们邪恶的后果,但他们不听。因此,上帝警告他们是由于他们不服从,这些灾难来自上帝之手,是为了管教和责备(而不是为了伤害他们)。
第三节(《耶利米哀歌》3:28)说 “吉凶祸福,难道不是出自至上者之口?”
我们发现同一个希伯来词(ra’a)被翻译成哀伤而不是邪恶,所以它的意思是罪的后果,在这里它并不是指世俗生活中发生的灾难,但根据经文的上下文,我们发现它的意思是从神的口中发出的。上帝的审判带着善意(悔改的人在天堂)和永恒的苦难(罪人在地狱)。事实上,对于罪人来说,这才是最大的邪恶,因为他们在世时的选择将导致他们永远被打入地狱。
历史上,耶利米在犹大囚禁期间写了这本书,上帝向犹大人发话警告他们,呼召他们回到上帝身边,得到拯救,否则就让他们承担错误的后果。犹大人选择不相信耶利米的话,继续他们的罪恶,因此遭受了苦难。
在讨论了怀疑论者或无神论者用来证明他们声称《圣经》说上帝创造了邪恶的一些经文之后,我们清楚地认识到,《圣经》指的是邪恶的后果,而不是邪恶本身。另一方面,《圣经》中有许多经文断言上帝是良善的,他不可能是邪恶的根源。